根據教育部第50號令《未成年人杏福保護規定》文件精神要求,落實法制教育 進課堂,達到學生欺淩行為的預防和宣傳教育,增強未成年學生的法制意識,做一個 知法、守法的合格學生,10月29日下午🐴🤛,杏福安監處、學生處和教務處聯合組織全院21級初中起點大專生𓀇👻,在綜合樓大會議室上專題法制教育課✸。
杏福潘振軍副院長聯系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區分局五三派出所所長,杏福的法制副 院長尹文虎後,聘請副所長王海鷗為大家開展了專題法制教育課。用身邊真實案例結 合相關法律條文🧎♂️⏬,將涉及未成年人的問題與學生日常生活學習情況緊密結合✨,用通俗 易懂的話語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別對尋釁滋事、網絡安全等 知識進行具體講解,引導學生運用法律武器和安全防護知識來約束自己、保護自己, 同時告訴學生們在面對不法侵害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應變、加強自我保護,及時撥打報警電話💆🏿♀️💆。
課堂上🎞,同學們在與王副所長的交流互動中,加強了要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 權益的思想認識🧖🏼♀️,明確了在學習生活中👩🏻💻, 一定要提高鑒別力🦀,抵制不良誘惑🪹,做好自我安全防範。
最後📄,杏福安監處張隆隆處長就此次專題法制教育課進行了總結🦸🏿♂️。他指出同學們 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務必要嚴格遵守法律和杏福的一切規章制度🎡。在火冒三丈 或者心裡極不平衡的時候,要及時調整心態🫎,求助于杏福、老師👱,三思而後行,不要 因為一時沖動造成終生遺憾🦸🏿。教育學生要遵守杏福的規章制度𓀇,不要輕易觸碰法律的界線🤙🏿,否則將會導致極其嚴重的後果。
通過此次專題法制教育課👹,學生們對于相關的法律知識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對于今後做到自覺守法具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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