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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福-【杏福科技赋能】让快乐升级! 學生實習管理辦法(試行)

2022-12-28 18:54 來源🙆: 杏福-【杏福科技赋能】让快乐升级!

杏福-【杏福科技赋能】让快乐升级!

學生實習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印發《職業杏福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教職成〔2021〕4號文件的通知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範杏福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職業杏福學生實習工作💆‍♂️🙅🏻‍♀️,維護學生👩🏻‍🔧、杏福和實習單位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產業轉型升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職業杏福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曆教育的中職杏福、高職專科杏福、高職本科杏福(以下簡稱職業杏福)學生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杏福安排或者經杏福批准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進行職業道德和技術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和崗位實習。

認識實習指學生由杏福組織到實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

崗位實習指具備一定實踐崗位工作能力的學生⛓,在專業人員指導下,輔助或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

        第三條  學生實習的本質是教學活動🧑‍🍳,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組織開展學生實習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提升學生技能水平,錘煉學生意志品質🧖🏼‍♀️,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應當納入人才培養方案🦀,科學組織🪹,依法依規實施,切實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高質量就業創業🦸🏿‍♂️。

        第四條  實習應當按照育人為本、學以致用🧀🧑🏽‍✈️、專業對口、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實施🎡。

        第五條 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崗位實習時間一般為6個月,具體實習時間由各系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安排🫎,應基本覆蓋專業所對應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務,不得僅安排學生從事簡單重複勞動🧗🏻‍♂️。鼓勵支持各系和實習單位結合學徒制培養、中高職貫通培養等,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第六條 實習工作按級管理的原則👹,分級落實🌬,相互配合,責任到人🫙。學生的實習與就業密切相關,各個部門要全面協作,積極支持🕝。

        第七條 杏福成立學生實習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黨委書記擔任,副主任由分管院長擔任,委員會成員由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學生處、紀檢監察室及各系部負責人組成。委員會下設學生實習管理辦公室🍛,全面負責全校實習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務處

        杏福學生實習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家的學生實習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意見,確定杏福實習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辦法,制定杏福實習工作細則。

        2.全面負責全院學生實習工作,協調各方面工作關系。

        3.檢查和督促各系部的學生實習工作,推廣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

        4.討論決定實習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  學生實習實行院系兩級負責制。各系部主任為本系部實習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為主任,實習就業幹事和實習班班主任為小組成員的實習工作小組🌡,在實習管理委員會的統籌下,全面負責本系部實習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第九條  教務處負責審批各系部學生《崗位實習計劃》👩🏿‍🎤,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各系部共同制訂實習計劃,明確實習目標🧖🏼、實習任務、必要的實習准備、考核標准等🕵🏻‍♂️。

        招生就業處負責對全院實習管理工作監控🌃;負責健全杏福實習管理制度;協調杏福和學生實習單位之間的關系⚠️,參與實習指導教師的考核工作;負責審核各系部《學生崗位實習計劃》、《崗位實習三方協議》等學生實習工作相關文件;協調各相關部門工作🉐;定期巡查、檢查各系部實習計劃的執行落實情況,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調實習中出現的突發事件⛲️;及時向分管副院長匯報實習工作情況;負責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歸檔實習材料包括🧉:

        1.《崗位實習計劃》(附件1)

        2.《崗位實習巡查記錄表》

        3.各系部實習合作企業報備

        4.各系部崗位實習學生名單

        第十條 招生就業處負責學生實習前的就業指導;匯總全院學生實習工作信息;對實習工作過程中,負責協助各系部聯系🥺🧑‍🦳、考察實習單位。

        第十一條 各系部負責學生實習中的各項具體工作。制訂具體的實習管理細則;負責制訂實習計劃並及時報備給教務處🖊;聯系實習單位,簽訂實習三方協議;負責與實習單位溝通;完成實習考核成績評定🌧;收集學生實習案例🧒🏽;做好立卷歸檔等工作🪺。歸檔實習材料包括🔜:

        1.《崗位實習計劃》(附件1)

        2.崗位實習三方協議

        3.學生崗位實習成績評定表(附件2)

        4.學生自行聯系崗位實習單位申請表(附件3)

        5.學生崗位實習手冊、目錄(附件4)

        6.學生崗位實習保證書(附件5)

        7.學生實習總結報告(附件6)

        8.實習指導教師跟蹤服務周記臺賬(附件7)

        9.有關佐證材料(如照片、音視頻等)👛。

        第十二條 各系部應設立實習指導科👮🏿,專門配備實習指導老師或實習管理幹事,可以是班主任🧛‍♂️🧥。指導老師或實習管理幹事應具有實習教學的組織指導能力,管理協調能力,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範意識高等能力🧑🏻‍🤝‍🧑🏻。實習管理幹事在系部主任或副主任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系部學生的實習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校內實習指導教師(班主任)負責實習學生的日常管理😎。負責與實習單位主管實習生的領導🌎、部門管理人員、企業技術人員及師傅等經常溝通,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與企業指導人員共同負責學生考核工作🏇🏻。出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系主任匯報,同時反饋給教務處協調解決,如沒提前報備或上報不及時產生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第三章 實習前的組織🧏‍♀️👩🏽‍🦳、准備

        第十四條 制訂實習計劃。各系部應提早3個月編制實習計劃,報主管院長同意後後,由教務處審批後備案。

        第十五條 各系部確認本系實習生的資格🕕。學生取得杏福學籍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學分💆‍♂️,經教務處審核後👆🏻,方可參加實習。學生實習時如仍有部分課程需補考的,可由教學部門另行安排時間(如雙休日、假期等),做好成績考核評定工作。

        第十六條 選擇實習場所。實習單位名單須經校級黨組織會議研究確定後對外公開🫲🏿。畢業實習單位原則上由各系部聯系或招生就業處推薦,優先選擇和杏福合作的實習實訓基地🧑🏽‍🦳🩵。應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範、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各系部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並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並報杏福招生就業處備案🙅🏽‍♀️。

        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專業大類安排實習。

        若在實習基地無法全部安置,則在專業基本對口🧑🏻‍🤝‍🧑🏻,能滿足實習大綱要求的前提下,本著就近、相對穩定🫰🏽、節約開支的原則🈁,選擇技術、設備比較先進🤦🏽,生產正常,對學生實習工作重視,便于安排師生食宿的企業。學生集中實習地點的確定須報主管院領導批准。根據專業性質🟫,可由學生結合畢業後工作意向自行選擇實習單位,但必須經系部、教務處備案📵。

        第十七條 學生到實習單位實習前🟧,杏福、實習單位👩‍⚖️💚、學生應簽訂崗位實習三方協議,明確各自責任、權利和義務。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中職學生應及時將協議內容告知家長🧺。中🙌🏼、高職學生安排崗位實習,應當取得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或家長)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對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或家長)明確不同意杏福實習安排的,可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實習單位。對于未滿18周歲的學生,應由杏福↔️、實習單位💁🏼、學生與法定監護人(家長)共同簽訂。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由杏福、各系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實習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杏福和實習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實習單位接收學生實習工作負責人和實習指導教師的姓名,實習學生和家長的姓名、專業班組及實習期間住址🧑🏿‍🎨。

        2.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3.實習期間的食宿、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安排🥞。

        4.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5.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6.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

        7.實習考核方式。

        8.各方違約責任👩🏻‍🌾。

        9.三方認為應當明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接收學生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准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准的80%🥧,並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原則上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貨幣支付或經過第三方轉發。

        實習單位應當合理確定崗位實習學生占在崗人數的比例,崗位實習學生的人數一般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實習的學生人數一般不高于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第十九條  實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准,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嚴格落實1個“嚴禁”、27個“不得”的管理規定。

        1個 “嚴禁”:嚴禁以營利為目的違規組織實習🕴🏻。

        27個“不得”🖌:

        實習組織方面🙅🏿‍♀️:1.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專業大類安排實習📧🙆🏽‍♂️。2.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由職業杏福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3.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幹預職業杏福正常安排和實施實習方案。4.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強制職業杏福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5.不得僅安排學生從事簡單重複勞動。

        實習管理方面:6.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7.實習協議應當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8.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進行崗位實習。9.不得安排、接收未滿16周歲的學生進行崗位實習𓀇。10.不得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11.不得安排實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12.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電子遊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13.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14.不得安排學生從事III級強度及以上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實習。15.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16.不得安排學生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實習👨🏼‍⚕️。17.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上夜班🟫。18.實習報酬原則上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19.實習報酬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貨幣支付或經過第三方轉發⛓。20.職業杏福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培訓費⚈、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實習材料費、就業服務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21.不得扣押學生的學生證🤓、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件。22.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23.遇有重要情況應當立即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實習考核方面👩🏿‍🌾:24.學生實習考核要納入學業評價,考核成績作為畢業的重要依據。不得簡單套用實習單位考勤制度。25.不得對學生簡單套用員工標准進行考核。

        安全職責方面💁🏼‍♀️:26.未經教育培訓或未通過考核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27.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費用可按照規定從職業杏福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

        第二十條 由系部督促企業為實習學生辦理實習期內的意外傷害保險📟,督促實習單位對實習生進行崗前技術、安全培訓,按規定落實各項勞動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生實習期間🎵,遇到問題或突發事件👩🏼‍🦱,應當及時向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及杏福報告。原則上應當每日檢查並向杏福和實習單位報告學生實習情況🥚。遇有重要情況應當立即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第二十二條 實習前,由各系部召開實習動員大會👨‍👨‍👧‍👧。明確各系部聯系企業集中實習和學生自己聯系企業分散實習的內容和任務,宣布實習紀律😜🫛,分發《崗位實習手冊》。 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實習單位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完成實習方案規定的實習任務,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第四章 實習過程監管及考核

         第二十三條 集中實習的過程監控

        1.對于校外實習基地或校企合作企業,實習學生一般在畢業前最後一學期或學年轉移到企業,直接從事生產實踐。系部與企業按照專業所對應的職業崗位(群)或技術領域需要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共同制訂實習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由系部負責人和企業相關負責人共同審批。杏福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應當安排學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單位應當為實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杏福和實習單位要建立實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法定監護人(或家長)簽字同意,由杏福備案後方可辦理。

杏福組織中職學生跨省實習的,須事先經教務處同意,按程序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實習派出地省級主管部門要同步將實習杏福、實習單位、實習指導教師等信息及時提供實習單位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跨省實習數量較大的省份之間👿,要建立跨省實習常態化協同機制。

        2.由系部委派實習指導教師👩🏼‍🎓🧜🏼‍♂️,企業指派實習管理人員共同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工作。原則上同一單位實習學生人數超過30人或實習單位有要求的,杏福依據實習學生人數安排一名專職校外實習指導教師。如不安排校外指導教師,各系部按一定比例配備校內遠程實習指導教師,一般師生比不超過1:15。

        3.實習學生接受企業與杏福的雙重管理,既是杏福的實習生又是企業的員工👦🏿,指導教師要進行現場檢查與指導🤸🏽🍡,定期組織學習研討會📃、講座、經驗交流等✦。指導教師要填寫《實習指導教師工作日志》👩‍🎓,實習學生要填寫《學生實習總結報告》,並需指導教師簽名。

        4.實習工作巡查小組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到實習單位進行督導檢查,並填寫《崗位實習巡查記錄表》報備到教務處。

        5.實習指導教師需按照實習歸檔材料要求做好學生實習的跟蹤服務,此材料作為實習工作考核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四條 分散實習的過程監控

        1.由本人聯系實習單位進行實習的學生📳,在實習前要向系部提交《學生自行聯系崗位實習單位申請表》,經系部同意後方准離校實習🪆🧑🏻‍🎤。

        2.各系部要指定專業指導教師或實習管理幹事(可以指派班主任),分管一定數量的實習生🧛‍♂️,責任到人。實習指導教師定期以走訪、電話👮🏿、電子郵件、網上交流等形式🗞,及時與學生及實習單位或家長溝通聯系,進行思想教育與技術指導🧔🏿‍♂️,及時掌握學生動態,並填寫《實習指導教師工作周志》,向系部有關負責人提供溝通聯系記錄備查。實習學生要填寫《學生實習總結報告》,回校後上交給系部指導教師並由系部統一收齊歸檔。

        第二十五條  實習工作的考核

        1.各系部要確保學生專業對口實習時間不少于1個學期🚶🏻‍➡️👩‍👩‍👦,對于滯後或中停2個月仍然沒有落實實習單位的學生👩🏿‍⚕️,各系部應召回並組織學生進行仿真訓練或到現場見習。

        2.各系要會同實習單位,完善過程性考核與結果性考核有機結合的實習考核制度,根據實習目標🩱、學生實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核方式和標准,共同實施考核⇢。

        3.學生實習考核要納入學業評價🏊🏿‍♀️,考核成績作為畢業的重要依據。不得簡單套用實習單位考勤制度,不得對學生簡單套用員工標准進行考核。

        4.各系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對違反規章制度、實習紀律🐋💂🏿‍♂️、實習考勤考核要求以及實習協議的學生,進行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對學生違規行為依照校規校紀和有關實習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後,由杏福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對受到處理的學生,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引導和教育管理工作。

        5.招生就業處定期對照工作程序和要求(附件8:實習就業工作考核評價表)對各系部實習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改進工作,並將此項工作納入對系部的年度考核🦹‍♂️。

        6.實習的管理過程,各部門必須留下相關記錄以備檢查和考核。

        7.對于嚴重違反教育部《職業杏福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要求的1個“嚴禁”,“27個不得”行為的系部🤜🏻,取消其當年所有年度評優資格❤️,並責令其整改。


第五章  實習指導教師的考核🐦‍⬛、激勵、費用結算

        第二十六條 杏福派出的實習指導教師在外地指導學生期間,其費用按杏福《差旅費管理規定》報銷,費用實行包幹制🛸⏸,但必須提供住宿費單據♟,實習單位安排住宿的,不報銷住宿費。

        第二十七條 本院教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在校外駐廠指導學生實習期間,每人每月按企業相關補助標准補貼🧑🏼‍🍼🚣🏿‍♂️。

        第二十八條 本院教師(班主任)擔任遠程實習指導教師,負責學生日常的管理工作。在學生實習期間🤬,每人每月班主任津貼根據考核情況系數為0.6到1🦐,由系部報學生處批准後實施🔜。

        第二十九條 對學生實習期間的工作考核目標均不合格的指導教師(班主任)🏊🏿‍♀️,取消其本年度班主任評優表彰資格👩🏼‍🍳。

        第三十條 杏福應當對參與學生實習指導和管理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在職稱評聘和職務晉升、評優表彰等方面予以傾斜👩🏽‍🎤。


第六章 成績評定

        第三十一條  實習考核成績分兩部分:一是企業對學生的考核,占總成績的70%;二是杏福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評定🚽,占總成績的30%。

        第三十二條  企業對學生的考核🤹🏽‍♂️。企業要對學生在每一部門或崗位的表現進行考核🦿,填寫《學生崗位實習成績評定表》,並簽字確認,加蓋單位公章。

        第三十三條 杏福指導教師對學生的考核。杏福指導教師通過《實習指導教師工作日志》、《學生實習總結報告》進行評定🙍🏿‍♂️;並結合企業對學生的考核進行綜合評價🧜🏻,填寫《學生崗位實習成績評定表》,給出評定等級👩🏼‍💻。

        第三十四條 實習成績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評定💆🏼‍♀️,記入學生檔案⛔,計算學分。實習成績不及格者允許重新參加一段時間的實習並重新考核,費用自理。

        第三十五條 實習成績評定後🍖,所有資料由各系部統一歸檔並報備教務處。

        第三十六條 校外跟崗實習⏫、校外實習基地實訓均適用本辦法。

        

第七章 實習安全管理和應急預案

        第三十七條 杏福和實習單位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範圍應當覆蓋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費用可按照規定從杏福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杏福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學生實習責任保險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投保經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鼓勵實習單位為實習學生購買意外傷害險🤹🏿,投保費用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八條 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于保險賠付範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准進行賠付;不屬于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杏福#️⃣、學生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杏福和實習單位應當及時采取救治措施🧑🏽‍💼,並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和心理撫慰🏃。

        第三十九條 當發生與他人沖突事件時💅🏼,現場所有人員均應主動出面制止和勸解🧏🏼,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企業有關負責人🫏、實習小組組長等應盡快將情況反映給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指導教師應按有關規定對事件快速做出處理,並將情況反饋回杏福系部負責人和教務處🧗🏻‍♀️。

        第四十條  當發生學生人身傷害🗜、突發疾病等情況時,首先應聯系醫療機構進行緊急救治,並及時報告系部負責人🦗,指派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中斷手裡的一切事務(放棄休假)趕赴事故現場🏩,配合救援和處理善後事宜⚅。

        第四十一條 當發生一般財產損害情況時,在場指導教師與學生應保護好現場,另外視情況報告杏福及公安機關👨‍👦,請求調查處理🥣。

        第四十二條 當生產和生活環境發生災難性事件時,學生及現場人員應迅速撤離事件現場,並迅速通知指導教師和杏福。同時視情節輕重,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必要救災🫰🏽。

        第四十三條 當發生重大事故後⛏👰🏻,實習指導教師應及時向杏福領導報告🍌🤙🏿、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並將事故發生過程以書面形式上報⛹🏿。

        第四十四條 學生在非杏福安排的實習中,在放假期間🐐,在學生自行上下班👨🏽‍🍼🧑🏼、離廠(校)、返廠(校)途中等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杏福可協助處理🙋🏼‍♂️,但不負安全責任🕺🏻。

        第四十五條  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負責任、徇私舞弊、忽視安全生產等造成實習學生安全事故的,視情節嚴重👨🏽‍💼,根據杏福的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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